連續殺人最多

連續殺人最多的案件之一是發生在美國的「山姆之子」案件。山姆之子(David Berkowitz)在1976年至1977年間,在紐約市布魯克林和皇后區等地區犯下了一系列的槍擊案,總共造成6人死亡,7人受傷。他被捕後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並被判處多個無期徒刑。

然而,這並不是歷史上連續殺人最多的案件。在20世紀末至21世紀初,一些連環殺手被揭露犯下了更多的謀殺案。例如,泰德·邦迪(Ted Bundy)被認為至少殺害了30人,但他可能實際上殺害了更多的人。約翰·加西(John Wayne Gacy)則被確認殺害了33人,他可能還有多達45名受害者。

在現代,一些連環殺手可能會在更長的時間內犯下更多的罪行,因為他們往往會採取措施來掩蓋自己的罪行,使得警方很難確定他們的受害者數量。例如,安德烈·奇卡提洛(Andrei Chikatilo)在1970年代至1990年代間在蘇聯和俄羅斯殺害了至少52人,但他可能還殺害了其他人。

需要注意的是,連續殺人犯的行為往往是極端異常和罕見的,而且他們的罪行通常會對社會和受害者家屬造成極大的傷害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