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政策最新規定
退市政策最新規定如下:
- 交易規則方面,滬深交易所均將*ST和SST標誌取消,同時將退市整理期設定調整為為期30個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內,交易所會為上市公司提供股份轉讓服務,幫助其退出。
- 財務指標方面,兩所都明確了簡化退市流程的新方案,比如最佳化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式,促進上市公司優勝劣汰。其中,滬深交易所將淨資產加上營業收入、扣除負債等財務指標計算方法進行簡化,使淨資產加上扣除一定比例虧損後的營業收入更加符合實際。
同時,在嚴格執行標準的同時,退市新規還建立了簡易退市和主動退市制度,進一步拓寬了主動退市的適用情形。並且明確提出要嚴格退市監管,對涉及造假違規的公司嚴肅處理,對欺詐發行上市公司及保薦人、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嚴懲不貸。
總之,這些新的退市政策將有助於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加強信息披露監管,最佳化資源配置,推動上市公司優勝劣汰。同時,也提高了退市的效率,減輕了投資者損失,保護了投資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