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道幅最低

車道幅是指車道寬度,即一條車道可供一輛車行駛的寬度。不同國家和地區的交通規則對於車道幅的規定有所不同,但通常會有一個最低寬度要求,以確保行車安全。

在台灣,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規定,車道寬度不得小於3.5公尺。在美國,根據美國聯邦公路管理局(Federal Highway Administration, FHWA)的建議,高速公路的車道寬度應不小於12英尺(約3.66公尺),而一般道路的車道寬度則可適當減小,但不得小於10英尺(約3.05公尺)。

在歐洲,根據歐洲委員會的建議,高速公路的車道寬度應不小於3.75公尺,而一般道路的車道寬度則可適當減小,但不得小於3.5公尺。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只是最低寬度要求,實際建設時通常會留有更大的寬度,以應對各種突發情況和駕駛習慣。此外,車道寬度還需考慮到兩側的標線寬度、路緣石寬度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