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人健保最低

在台灣,「負責人健保最低」通常是指企業或事業單位的負責人必須為其員工投保全民健康保險(簡稱健保),並且支付的保險費不得低於法定標準。這是根據台灣的《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的,該法規定僱主有義務為其僱員投保健保,並且應負擔一定比例的保險費用。

具體來說,僱主應負擔的健保費用是其僱員的保險費用的一定比例,這個比例會根據僱員的薪資水平和僱主的行業類別有所不同。例如,對於一般行業的僱員,僱主應負擔的健保費用是其僱員保險費用的負擔比例為70%。因此,負責人健保最低的意義在於,僱主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比例為其僱員繳納健保費用,不得低於這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