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採取尿液最後需要送鑑定程序嗎

警察採取尿液需要進行送檢鑑定程式。 尿液檢驗是刑事偵查工作常用的技術手段之一,通過檢驗尿液中是否含有特定人體的DNA成分,可以確定尿液的來源,進而確定嫌疑人的身份或與案件的關係。 尿液檢驗需要經過一系列的程式,包括採集、保存、送檢、檢驗、鑑定等環節。在尿液採集後,需要將樣本妥善保存,並及時送至專業機構進行檢驗。在檢驗過程中,需要進行一系列的實驗和分析,以確定尿液中是否存在特定人體的DNA成分,並最終形成鑑定意見。 因此,警察採取尿液後需要進行送檢鑑定程式,以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