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所稅最新版本成本認定

證所稅最新版本成本認定方法如下:

  1. 直接組織、製造的勞動力成本,可以全部認定為成本。
  2. 租賃費用,如果支付給承租方的費用,可以全部認定為成本。
  3. 差旅費,如果由於開展業務需要,確實必要和合理的差旅費用,可以全部認定為成本。
  4. 折舊費用,可以全部或部分認定為成本。
  5. 未使用或試用器具的磨耗費、運費、保養費等支出,如果有確實必要和合理的證明檔案,可以全部或部分認定為成本。

在進行成本認定時,需要根據當地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記錄和證明各項費用,並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交相關證明檔案。如果有任何疑問,請及時向當地稅務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