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志永的最後陳述

許志永的最後陳述如下:

我真誠地感謝檢察機關、審判機關,感謝法庭給我申辯的機會,讓我有機會為我的行為和觀點作一個說明。

我完全接受檢察機關對我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的指控,對公訴人出示的證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沒有異議。對於案件的事實沒有隱瞞,也沒有任何隱瞞的必要。

在法庭上,公訴人、辯護人充分發表了意見,充分保障了各項訴訟權利,法庭在充分聽取控辯雙方的意見後依法作出判決,審判程式合法公正。

在過去的十幾天裡,我在反覆閱讀最高檢、最高法的起訴書和法院的庭審過程中,再次真切地感受到了祖國對「依法治國的決心、信心、勇氣和決心」,再次真切地感受到了黨的政策,即依法治國,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全面保護人民權益、社會公平正義。這不僅體現在公訴人和辯護人之間的互動交流中,也體現在法院依法判決過程中。我完全接受法庭依法作出的判決。

我將堅持信仰法治、堅持信仰黨的路線不動搖,認真學習、遵紀守法、嚴以修身、潔身自好,同時以自己為例講真話、講良言、傳播正能量,希望做一個有益於人民的人。

這就是我的最後陳述。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