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的罪刑最重是什麼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的罪刑最重的是死刑。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其中,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
-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集團的首要分子;
- 武裝掩護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的;
- 以暴力抗拒檢查、拘留、逮捕,情節嚴重的;
- 參與有組織的國際販毒活動的。
因此,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的罪刑最重的是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