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典中國最早

中華民國在1946年公布了一部行政程式法,這可以算是中國最早的行政法典。這部法律旨在規範行政機關的行為,保障人民的權益,並促進行政程式的公正和透明。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這裡的「最早」是指在中華民國政府框架下的立法。在中國歷史上,不同的朝代和時期也有不同程度的行政規則和制度,但並非以現代意義上的法典形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