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最高法院大樓用途

舊最高法院大樓的用途是作為美國最高法院的辦公場所。

美國最高法院大樓是一座歷史悠久的建築,位於美國華盛頓特區的法律區,是美國最高法院的所在地。這座大樓由建築師弗蘭克·洛伊茨和威廉·蘭斯設計,始建於1935年,建成後一直由建築師家族擁有的建築公司進行管理。舊最高法院大樓是美國國會的財產,其租賃給美國最高法院作為辦公場所。

因此,舊最高法院大樓主要用作美國最高法院的辦公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