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最高法院(終審法院)

舊最高法院(終審法院)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以前的所在地。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設在香港特區,獨立進行司法行為。舊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大樓曾經作為高等法院使用,已於1997年被改建為摩星嶺公眾紀念碑及摩星嶺政府合署,現為香港警務處司法人員駐守。

在香港回歸中國前,終審權由英國的港英政府控制,其後回歸中國後由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自1997年起,終審權由最高人民法院常駐香港的司法人員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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