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最早關於庇護工場設置的法源為何

台灣最早關於庇護工場設定的法源是《身心障礙者保護及福利促進法》。該法於2014年7月實施,其中第37條規定了庇護工場的相關內容。庇護工場是為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提供的,由專業人員協助,讓身心障礙者能在較為安全的工作環境進行適性工作的場所。該法實施後,台灣各地紛紛設立庇護工場,為身心障礙者提供就業機會和職業培訓。 需要注意的是,台灣地區現行法律體系中關於庇護工場的規定可能已經有所調整和變化,因此具體法源可能有所不同。建議您查閱相關法律法規或諮詢專業人士以獲取準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