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最新確診隔離規定
台灣最新確診隔離規定如下:
- 入境者需隔離2周 。針對所有入境人士,包括經機場、陸路、海路過境,及搭船抵台的旅客,都需采計為期兩周的強制檢疫隔離措施。
- 解除隔離後出現症狀仍需隔離 。入境者完成兩周的隔離觀察,並已無症狀且核酸檢測陰性者,可結束隔離,但若解除隔離後,出現咳嗽、打噴嚏、發燒等感冒症狀或其他急性疾病,仍需繼續隔離,直到疾病好轉或痊癒。
此外,台灣居民確診新冠肺炎後,不論居家、住院、就醫或住院治療,都需居家照護、送醫就診、就地休養等方案都采「分類管理,各安其位」的原則。為了兼顧感染者的權益和醫療資源的有限性,讓防疫一線有更多資源投入救治和研判風險性高的狀況,將感染者分類為重症居家照護類或無症狀休養觀察類,各管各的區塊並定期追蹤其狀況。更多內容請諮詢相關部門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