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管、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

這個說法是錯誤的。 根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規定,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職級相對應關係為: (一)一級至四級主任科員對應綜合管理類公務員職級等級的相應崗位等級。 (二)巡視員對應一級巡視員,副巡視員對應二級巡視員;處長、副處長、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 因此,一級管理職位是指部級正職,二級管理職位是指部級副職,三級管理職位是指廳局級正職,四級管理職位是指廳局級副職。 因此,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非主管的職務列等最高為薦任第9職等非主管。 總之,根據《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規定》規定,公務員的職務等級分為:領導職務、職級和級別。其中,領導職務分為國家級正職到鄉科級副職等十二級;職級分為一級職級到十級職級;級別分為國家級正職到辦事員等五級。因此,職業列等最高為推薦任職的第九級職位等級對應的崗位等級為鄉科級副職,最低為辦事員級別。因此,「最高為薦任第8職等非主管」說法是不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