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最高刑罰

《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規定了多項刑事處罰措施,包括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的刑罰。

該條例適用於任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境內或境外實施的恐怖主義罪行,規定了具體的刑事責任,包括罰款、監禁、沒收財產等。同時,該條例還規定了恐怖主義組織及其成員的刑事責任,包括凍結資產、沒收財產等措施。

此外,該條例還規定了與反恐怖主義措施相關的其他措施,如調查和起訴程式、信息共享、國際合作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法律條文和適用範圍可能會因國家或地區而異,因此在使用時應仔細查閱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