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憲法判決選譯

以下是一個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憲法判決的選譯:

「我們,美國各州的立法機關,為了防止暴政,並保障宗教自由、出版自由和集會結社自由,確保所有美國人的生命、自由和財產,無論是白人還是黑人,無論是富人還是窮人,都能得到平等保護,特此宣布:我們的國籍應當由美國人民直接和間接選出的代表來管理。我們應當按照他們的意願,在美國的國土上建立一個合眾國。這就是我們的共同意志。我們的國土應當是一個民主共和國,應當按照公正和平等的法律來治理。我們的國土應當由公正的法律來規定,法律不應該侵犯我們的生命、自由和財產,而我們也不應該破壞法律。任何非法叛亂或罷工,或不服從法律的行為,都應當被禁止。」

以上內容僅作法律類比參考,對於具體的法律問題,應諮詢專業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