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最快多久

羈押的時間長短取決於許多因素,包括案件的嚴重性、司法程式的進度、被告是否對社會構成威脅、是否有逃亡的可能性等。在不同的司法管轄區,羈押的時間限制也不同。

在某些地方,法律可能規定了一個羈押的最長期限,超過這個期限,被告必須被釋放或起訴。在其他地方,可能沒有明確的期限,但法院需要定期審查羈押的必要性。

例如,在美國,聯邦法律規定,未經起訴的最長羈押期限為自逮捕之日起不超過30天,但這個期限可以通過法院的延長命令延長。在州一級,羈押的時間限制可能有所不同。

在歐洲,根據歐洲人權公約,未經起訴的最長羈押期限通常不得超過120天。

在亞洲,例如在中國,法律規定未經起訴的最長羈押期限為自逮捕之日起不超過37天。

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時間限制僅適用於未經起訴的羈押,如果被告被起訴,那麼他們可能會被繼續羈押,直到案件審理完畢。此外,如果被告在羈押期間被發現有新的犯罪行為,他們可能會被重新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