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公司法如何規範設立公司之最低資本額

緬甸公司法對設立公司的最低資本額有明確的規定。根據緬甸公司法,設立公司的最低資本額為50萬緬幣(約合人民幣3500元)。這意味著在緬甸設立公司需要至少3500元的註冊資本。需要注意的是,這個資本額是指在公司章程中明確規定的法定資本額,而非實繳資本額。在設立公司時,股東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約定的比例認繳出資,並在公司成立後的一定期限內繳納完畢。

此外,緬甸公司法還規定了其他有關設立公司的要求和程式,如公司名稱、經營範圍、組織機構、註冊登記等。具體而言,設立公司需要提交公司章程、股東身份證明、公司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等檔案,並經過緬甸政府相關部門的審核和批准。

總之,緬甸公司法對設立公司的最低資本額、公司名稱、經營範圍、組織機構等都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投資者在設立公司前需要仔細了解相關法律法規並按照規定程式進行申請和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