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最早起源於

籃球最早起源於美國。據歷史記載,籃球是由美國痲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當時稱為春田)的耶魯大學畢業生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於1891年發明的。當時,史密斯是一位體育教師,他在基督教青年會(YMCA)國際訓練學校任教。他創造這項運動的初衷是為了尋找一種可以在室內進行的運動,這樣學生們在冬季也可以保持活躍。

最初,籃球是一種簡單的投球遊戲,規則也很簡單:將球投進籃筐中得分,而籃筐則是裝有桃籃的木板。後來,隨著時間的推移,規則逐漸完善,籃筐也改成了開放式的鐵圈,並安裝了網。

籃球很快就在美國流行起來,並迅速傳播到世界各地。1936年,籃球成為奧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今天,籃球已經成為全球最受歡迎的運動項目之一,擁有眾多的球迷和選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