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開始日最低租賃給付現值達租賃車輛公允價值百分之九十

在租賃開始日,如果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等於或超過了租賃車輛的公允價值的百分之九十,那麼承租人應當將該租賃認定為融資租賃。這意味著承租人將長期擁有該租賃車輛,並需要在租賃期內支付一定的租金以獲得該車輛的使用權。

在會計處理上,承租人需要將租賃資產的成本確認為長期應收款,並記錄與租賃開始日相關的租賃收益。同時,承租人還需要將租賃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產負債表中的租賃負債項目。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租人在租賃開始日無法確定租賃資產公允價值的百分之九十,或者有其他因素影響最低租賃付款額現值與公允價值百分之九十的關係,那麼承租人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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