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國有財產罪司法解釋最新

私分國有資產罪是指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違反國家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且分配數額較大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解釋通常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更新和修改。如果您需要最新的司法解釋,建議您查閱最新的法律和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