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案最終審議判斷核決「申訴有理」,機關應如何處理

如果一個申訴案最終的審議判斷為「申訴有理」,那麼機關應該根據具體情況來處理。

首先,機關需要重新審視和評估自己在處理該案件中的決策和程式,確保其合法性和合理性。如果有任何錯誤或不當之處,應該及時糾正,並採取必要的措施來彌補造成的損害。

其次,機關應該與申訴人進行溝通和協商,以確定如何落實最終的裁決。申訴人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機關也應該尊重申訴人的權利和利益,儘可能達成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最後,機關應該將最終裁決和相關情況記錄在案,以備日後查閱和參考。同時,對於類似的申訴案件,機關也應該從中吸取經驗教訓,不斷完善自身的決策和程式,提高處理申訴案的能力和水平。

總之,如果一個申訴案被判定為「申訴有理」,機關應該積極應對,重新審視和評估自身的決策和程式,並與申訴人協商合作,以落實最終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