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

《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是為了規範和健全農村低保制度,保障農村困難居民基本生活,促進城鄉發展、社會公平與和諧社會建設,甘肅省根據相關法規政策制定的管理辦法。

《甘肅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辦法》的制定貫徹了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的按照「低標準、廣覆蓋」的要求做好農村貧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要求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關於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國辦發〔1999〕7號)、民政部《關於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實施辦法》(民發〔1999〕56號)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實施農村特困民眾救助制度、城市低保制度和加強鄉鎮社會保障工作規範化建設的要求。同時結合了甘肅省農村貧困居民和城鄉低保對象的實際和甘肅省的實際困難程度以及全省經濟發展水平等情況,經過調查研究、論證而制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