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古德馬歇爾為何擔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瑟古德·馬歇爾(Thurgood Marshall)在美國最高法院擔任大法官的原因如下:

  1. 他在法律領域的卓越成就:瑟古德·馬歇爾是一位傑出的法律專家,在民權領域有著深厚的法律知識和實踐經驗。他曾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為平權措施、選舉權、種族隔離和歧視性教育政策等問題提出代表 Arguments,為各種法律案例提供出色的法律論證。這使他在美國法院中備受尊敬,並得到提升到美國最高法院的機會。
  2. 他在法律領域的地位:馬歇爾是一位國民英雄,他曾經是美國法務部長,該部門在推動黑人選民權利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當時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空缺出現在歷史性民權法案(具有里程碑意義)獲得國會通過後,他成為一個理想的人選,可以繼續推動平等法案的實施。

瑟古德·馬歇爾在美國最高法院為美國的法律平等和公民權利做出了重要貢獻。他是一位偉大的法律專家和民權鬥士,他的成就在美國法律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