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赦在美國法上最常被使用的原因是什麼

特赦在美國法上最常被使用的原因有多種,包括:

  1. 政治和解:特赦通常用於政治上存在分歧的情況,以促進雙方的和解和政治合作。
  2. 法律程式: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被判有罪,但經過調查和審判後發現證據不足或事實不清,可能會被赦免。
  3. 赦免犯罪行為:在一些情況下,政府可能會赦免某些犯罪行為,以促進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
  4. 政治權力:特赦通常與政治權力有關,因為政府可以通過特赦來表達對某些人的信任和和解,從而促進政治穩定和政治合作。

總之,特赦在美國法上最常被使用的原因是為了促進政治和解、法律程式、赦免犯罪行為以及政治權力等方面的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