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最惠國待遇條約

片面最惠國待遇是近代史上中國遭受帝國主義侵略和奴役的一種特殊的不平等條約。片面指締約國一方不加談判,單方面享受條約中規定的一切特權、優惠和豁免等。清末條約中多有此類條款,致使外國侵略勢力進一步深入中國內地。辛亥革命後,南京臨時政府對列強採取了更堅決的抵制措施,一些條約中的片面最惠國待遇條款開始廢止或部分廢止。北洋政府時期對外則更明確宣布廢除一切不平等條約中規定之片面最惠國待遇。但在袁世凱死後,帝國主義對華侵略更加兇殘,為了緩和帝國主義之間的爭奪,段祺瑞執政府居然以退讓的辦法與日本簽訂了《關於山東問題協定》,允許日本在中國實行片面最惠國待遇。這樣,「領事裁判權」、「內河航行權」和「關稅主權」等都在條約中被侵犯。這種情況的根源在於中國的落後,對此我們必須引以為戒,同時應該採取有效的反制措施,堅決維護國家的核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