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合理辯解不讓僱員放年假或不支付年假薪酬,最高可被罰款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僱主如果不允許雇員放年假或不支付年假薪酬,屬於違法行為,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

具體來說,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勞動報酬。而用人單位非法扣除或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責令其支付賠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拒不執行勞動仲裁裁決的,則可能面臨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因此,僱主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合理安排雇員的工作和休息時間,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如有違反勞動法規定的行為,請及時尋求相關部門的幫助和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