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研究倫理委員會(rec/irb)的成員陷入利益衝突處境請問下列何者最不適合擔任研究計畫的審查人員

為了避免研究倫理委員會成員陷入利益衝突,以下人員最不適合擔任研究計畫的審查人員:

  1. 當前或曾經涉及相似研究的製藥公司員工:他們可能對某些藥物或治療方法有偏見,這可能會影響他們對其他研究的公正評估。
  2. 當前或曾經涉及相似研究的醫療器械製造商員工:這種情況下的利益衝突可能更為嚴重,因為他們可能傾向於支持其公司所生產的產品。
  3. 與研究涉及的領域存在專業知識競爭的員工,如競爭對手的市場研究人員:他們對研究的評估可能會受到其對競爭對手的了解的影響。

以上人員應謹慎參與審查過程,或在倫理委員會的明確允許下才可進行相關審查工作。總的來說,避免利益衝突是確保研究公正性和透明性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