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開徵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

開徵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的原因有多個方面:

  1. 促進企業間的公平競爭:在實行增值稅的國家,企業所得稅往往高於個人所得稅,為了更好地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避免其受到過多的限制,最低稅負制度是一種公平的稅制保障。
  2. 提升企業的利潤空間:對於一些規模較大,分支機構較多的企業來說,能夠有效地降低整體的稅收成本,提升企業的利潤空間。
  3. 穩定企業的財務狀況:企業所得稅的不確定性和稅率差異可能會導致企業財務狀況的不穩定。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的實施,能夠為企業提供一個穩定的財務環境。
  4. 適應國際經濟形勢: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推進,企業面臨著國際化的競爭環境。為了適應這一環境,降低稅收成本和提高企業的競爭力是非常重要的。
  5. 配合稅收政策改革:為了最佳化稅收制度,提高稅收公平性,開徵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也是一個必要的步驟。

總之,開徵全球企業最低稅負制可以促進公平競爭、穩定企業財務狀況、適應國際經濟形勢並配合稅收政策改革。它能夠為企業提供一個更穩定、更公平的稅收環境,從而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