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支持赦免程序中之正當法律程序只具備最低標準

支持赦免程式中只具備最低標準的正當法律程式,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

  1. 保障公民權利:正當法律程式確保公民的基本權利得到尊重和保護。在赦免過程中,如果給予過多的權力,可能會侵犯個人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言論自由、公正審判、辯護權利等。
  2. 公平和透明:最低標準的正當法律程式確保了赦免過程的公平和透明。它規定了哪些程式必須遵守,如公開聽證、給予辯護、給予當事人申辯的權利等,從而增強公眾對赦免過程的信任。
  3. 防止濫用權力:正當法律程式的存在是為了防止權力濫用。在赦免程式中,最低標準的正當法律程式可以確保決策者只在合法、公正、透明的環境下進行決策,從而減少任意性和歧視性。
  4. 符合法律框架:在許多司法體系中,赦免程式必須符合憲法和法律框架中的正當法律程式原則。如果赦免程式過於寬鬆或缺乏必要的正當法律程式原則,可能會被視為違憲或違反法律。

然而,有些人可能會認為這樣的觀點過於保守,他們認為在赦免程式中給予更多的考慮和更廣泛的自由裁量權是必要的,以便更有效地解決複雜的犯罪問題和維護公共安全。但這樣的觀點在實踐中需要考慮到許多因素,包括公共利益、個案評估以及裁量權的使用等。

綜上所述,支持在赦免程式中只具備最低標準的正當法律程式,主要是為了確保程式的公平、透明和合法性,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防止權力濫用,並符合法律框架。這並不是說不能對赦免程式進行改革或擴大自由裁量權,但在做出這些改變之前,需要全面考慮各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