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霧、濃煙、大雨、強風中在高速或快速公路行駛之車輛最低行車時速限制仍應保持每小時60公里以上。

在濃霧、濃煙、大雨、強風中在高速或快速公路行車時,車輛的最低行車速度限制因具體情況而異,一般情況下的最低速度限制為每小時60公里以上。但是,具體速度限制還取決於交通法規和當地交通標誌標牌的規定。

如果遇到濃霧、濃煙、大雨、強風等惡劣天氣,駕駛員應該更加謹慎駕駛,保持低速行駛,並與前方車輛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同時,駕駛員還應該注意交通標誌標牌和限速標誌,遵守當地交通法規中的最低速度限制。在緊急情況下,駕駛員應該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確保全全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