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九龍商住樓宇地積比最高可達多少倍

香港商住樓宇地積比例最高可達15倍

但實際上,現行土地使用規例限制了商住地積比例不得超過10倍,即商用面積與住宅面積之比不能超過1:1.5。此外,建築物高度和面積需符合當局所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