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臺灣最大的官

清朝臺灣最大的官是臺灣巡撫,全稱為「巡撫臺灣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學政兼理海防」,簡稱「臺灣巡撫」或「巡撫」。臺灣巡撫是清朝在臺灣設置的最高行政長官,負責管理臺灣的行政、軍事、教育和海防等事務。

臺灣巡撫的設置始於1885年,當時清朝為了加強對臺灣的統治,將臺灣從福建省分離出來,設立臺灣省,並任命第一任臺灣巡撫劉銘傳。劉銘傳在任期間,推動了一系列改革,包括建設鐵路、開辦電報、創立現代學校等,對臺灣的發展有著重要的影響。

臺灣巡撫的職權相當大,除了行政管理外,還擁有軍事指揮權和學政權。在臺灣巡撫之下,設有臺灣布政使司、臺灣按察使司等官職,分別負責財政和司法事務。此外,還有臺灣道、臺灣府、臺灣縣等地方行政機構,負責地方上的行政事務。

臺灣巡撫的設置,標誌著清朝對臺灣統治的重視和加強,也是臺灣歷史上的重要事件。直到1895年,清朝將臺灣割讓給日本,臺灣巡撫的職務才隨之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