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什麼人最先提出來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由古希臘哲學家亞里斯多德最先提出的。他認為所有人都應該平等地對待法律,遵守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他也強調法治的重要性,認為應該由法律來控制和調整社會秩序。隨著社會的發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漸成為人類社會普遍認同的法律原則之一。

我國政府也在法律上對其進行了明文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憲法》的基本原則。這也是社會主義法治原則的基本要求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