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公司三個十大禁令

油田公司三個十大禁令包括:

  1. 嚴禁井控安全「零違章」不到位,開展無違章井控。
  2. 嚴禁對上級重大決策、重要工作部署不落實、不到位,打折扣、搞變通。
  3. 嚴禁油氣田生產管理失之於寬、失之於松、失之於軟。
  4. 嚴禁以崗選人、違規用人,任人唯親、違規使用幹部。
  5. 嚴禁弄虛作假、虛報浮誇,導致油氣生產數據不真實。
  6. 嚴禁違反井控作業程式和井控安全技術要求。
  7. 嚴禁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隱患排查不認真、措施落實不到位。
  8. 嚴禁鑽井、測井、錄井、井下作業等關鍵作業現場無人監管或監管不到位。
  9. 嚴禁安全培訓不到場、不培訓,或以會代訓、泛化培訓。
  10. 嚴禁幹部員工違反規定駕駛和使用私人車輛,以及違規飲酒、酒後作業。

這些禁令旨在加強油田公司的安全管理,保障員工和環境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