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堰等最大水位總抬升率不得大於出水高之百分之十二嗎

是的,河堰等最大水位總抬升率不得大於出水高度的百分之十二。這是中國水利部發布的《水庫大壩安全鑑定評價規範》中的規定。這意味著在修建河堰等水利設施時,需要考慮到抬升率的問題,以確保大壩的安全和穩定。如果抬升率超過規定的百分之十二,可能會對大壩的安全造成威脅,需要進行相應的加固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