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最高法院再審條件

民事最高法院再審的條件一般包括以下幾種:

  1. 原審法院駁回再審申請後,當事人仍然不服,繼續提出再審申請。
  2.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申請再審。
  3. 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申請再審。
  4. 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提交再審申請書等材料。
  5. 法律還規定了再審申請的審查處理期限,即原審法院收到再審申請書後,應在5日內進行審查,作出不同的處理。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條件可能會因案件性質、具體情況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議您諮詢專業律師以獲取更準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