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執行方法最高裁

死刑執行方法最高裁決機關是最高人民法院。 死刑,也稱為極刑、處決、生命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罰之一,指行刑者基於法律所賦予的權力,結束一個犯人的生命。死刑是刑法學中的重要概念之一,也作為一種刑罰普遍存在於各國刑法體系中。因為生命的寶貴性和不可再生性,它成為刑罰體系中最為嚴厲的刑罰方法,故又被稱為極刑。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的以外,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緩期執行的,可以由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 因此,死刑執行方法最高裁決機關是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