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最高法院靜坐

這種說法是不準確的。檢察院是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過程中對人民法院、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司法活動實施監督。檢察院不能對最高法院的審判活動進行監督,而是對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訴或檢察建議,監督方式不是「靜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