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採最低標決標一開價格標就有2家廠商標價相同且低於底價其後續處理程序何者正確

在這種情況下,後續處理程式通常如下:

  1. 評審價格和質量等其他標準:招標方在確定價格合理的同時,也需要考慮其他標準,如產品質量、交貨時間、服務水平等。
  2. 評審其他供應商:招標方可以邀請其他供應商提交標書,並按照規定的標準和程式進行評估。
  3. 確定中選供應商:在評估所有供應商後,招標方可以選擇價格最低且其他標準也符合要求的供應商作為中選者。
  4. 公示和簽訂契約:中標結果需要進行公示,以防止任何可能的欺詐行為。在公示無異議後,招標方可以與中選供應商簽訂契約。
  5. 監督執行:招標方需要監督契約的執行,以確保供應商履行了契約義務,並處理可能出現的任何問題。

所以,後續處理程式的正確方式是進行多維度的評估和比較,除了價格因素,還要考慮其他標準,如產品質量、交貨時間、服務水平等,並選擇價格最低且符合其他標準的供應商作為中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