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採公開招標不訂底價之最有利標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技術服務採購於評選出最有利標廠商後議價程序仍不得免除

這句話的意思是,在機關公開招標中,不設定底價,有利於招標辦理,並且技術服務的採購金額必須達到一定的標準以上。在評選中選出最有利的投標商後,議價程式仍然不能免除。也就是說,即使評選中選出了最有利的投標商,招標方仍然需要進行議價程式,以確定最終的採購價格。

這種做法有助於提高採購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避免惡意競價和不必要的浪費。同時,這也要求招標方在議價過程中保持公正和透明,避免任何形式的腐敗和不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