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票最長停留期限

機票最長停留期限是指航空公司規定的一張機票從開始使用到最後一段航程結束的總時間。這段時間內,旅客可以按照機票上規定的行程旅行,超過這個期限後,機票就失效了。停留期限的長短取決於機票的種類和航空公司的政策。

以下是一些常見的機票種類及其最長停留期限:

  1. 單程機票(One-way Ticket):這種機票只包含從起點到終點的一個航段,因此沒有最長停留期限的限制。

  2. 來回機票(Round-trip Ticket):這種機票包含從起點到終點的往返兩個航段,通常有一個固定的回程日期。如果沒有特別規定,旅客可以在購買後的12個月內使用回程航班。

  3. 開放式來回機票(Open-jaw Ticket):這種機票允許旅客從一個城市出發,到另一個城市返回,而不需要回到起點。這種機票通常也有一個固定的回程期限。

  4. 多城市機票(Multi-city Ticket):這種機票允許旅客在一個行程中包含多個目的地,通常有一個最長停留期限,例如3個月或6個月。

  5. 環球機票(Round the World Ticket):這種機票允許旅客在一段時間內環遊世界,通常有一個最長停留期限,例如1年。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最長停留期限僅供參考,具體的停留期限還是以航空公司當前政策為準。此外,一些機票可能還有一些其他的限制,例如轉機時間限制、不可退改簽等。在購買機票前,建議您仔細閱讀機票的條款和條件,或者直接聯繫航空公司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