柞水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

柞水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暫行辦法如下:

  1. 總則:明確制定目的和依據,適用範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等。
  2. 保障對象及家庭成員的條件、標準及申請、審核、審批的程式。條件包括非農業戶口,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家庭等。
  3. 審批和管理:規定了申請和受理、調查核實、審核審批、公示及檔案、統計、動態管理等環節。
  4. 資金來源和管理:明確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來源,並對保障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公布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5. 監督檢查:規定了縣民政部門對鄉鎮(街道)實施監督檢查的內容,鄉鎮(街道)對社區(村)實施監督檢查的內容以及社區(村)對低保家庭實施監督檢查的內容。
  6. 處罰:對隱瞞家庭財產或者實際收入、重複享受低保等行為規定了相應的處罰措施。
  7. 附則:明確了暫行辦法的解釋權及施行時間。

請注意,以上內容僅為該暫行辦法的部分概述,詳細內容可能因地區或政策不同而有所差異。如果您需要具體政策細節,建議您聯繫當地民政部門或社會救助熱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