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業者在廣告中表示其為同行排名第一臺灣最大等用語但無法提出客觀數據主管機關認定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

某業者在廣告中表示其為同行排名第一、台灣最大等用語,但無法提出客觀數據,主管機關認定為虛偽不實及引人誤解的表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廣告中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因此,如果某業者在廣告中無法提供客觀數據來支持其排名第一和最大等說法的真實性,那麼這種廣告內容就可能被認定為虛偽不實及引人誤解的表示,並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如果消費者因為某業者的廣告而產生了誤解,或者受到了欺騙,可以向相關主管部門投訴,或者尋求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同時,消費者在選擇產品或服務時,也應當謹慎對待廣告宣傳,多方了解和比較,避免受到虛假廣告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