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豐德為何被警政署列為10大槍擊要犯

林豐德被警政署列為10大槍擊要犯的原因是他多次進行持槍搶劫等犯罪活動。

林豐德是台灣省的犯罪分子,曾多次因持槍搶劫等罪行被捕。儘管他曾經多次被捕和定罪,但他仍然繼續犯罪活動,並且被認為是台灣最危險的槍擊要犯之一。

警政署將其列為10大槍擊要犯,是為了加強對他的追查和打擊力度,以保護公共安全和防止更多的犯罪行為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