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用地最小分割面積

林業用地最小分割面積標準在不同情況下有所不同。一般來說,縣級行政邊界上的林地可以按照林地法定的管理範圍實施,同時各地可以在這個基礎上繼續細化管理界線。按照現有的國家標準,如果一片林地要分割成多個林地的,最小面積不能低於零點零七公頃,也就是15畝。

以上信息僅供參考,具體可能因為地域、實際情況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議諮詢當地相關部門或專業人士獲取準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