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浩的最后一天

林森浩是2013年復旦大學投毒案的主犯,他在2013年4月1日將劇毒化學品N-二甲基亞硝胺(NDMA)投入宿舍飲水機中,導致他的室友黃洋中毒死亡。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認定林森浩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林森浩不服判決,提出抗訴。2015年12月9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林森浩的最後一天是在2015年12月11日,他在這一天被執行死刑。根據中國法律,死刑執行通常在判決生效後的一定時間內進行,具體時間不會提前公開。在執行前,林森浩會得到通知,並有機會與家人見面告別。執行死刑的方式通常是注射死刑,這也是中國目前主要的死刑執行方式。

林森浩的案件在當時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不僅因為案件發生在知名學府復旦大學,還因為案件揭示了大學生之間的複雜關係和心理問題。案件的發生對涉事家庭和整個社會都造成了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