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額抵押權讓與

最高限額抵押權讓與是指抵押人將其在特定債務上的最高限額抵押權轉移於債權人,以作為債權人在債務人的財產價值超過該最高限額的範圍內對債務的擔保。這種讓與通常在債權人同意繼續與債務人保持一定業務關係的情況下發生,或者是當債務人的業務關係發生了變動需要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以保護債權人利益時發生。在抵押權讓與之後,債權人取得了該抵押權,當債務人未按約定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就可以以該抵押權為標的,對抵押人進行追及,並在其價值範圍內對債務人的財產實行強制執行措施。需要注意的是,最高限額抵押權讓與的成立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如當事人之間必須有有效契約,雙方的意思表示必須真實、自願,抵押權必須有效設立等等。同時,在進行最高限額抵押權讓與時,債權人也需要承擔一定的風險和責任,如最高限額外的損失可能得不到充分的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