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額抵押權次序讓與

最高限額抵押權次序讓與是指當抵押物的價值超過債權數額時,抵押權人可以將剩餘價值讓與給其他債權人。讓與後的抵押權,仍然保持最高限額抵押權,仍屬優先受償權利之列。因此,在最高限額抵押權次序讓與後,原抵押權人對於受讓人或其餘的債權人不能要求額外的利益,而是僅在受讓的債權數額內受清償。需要注意的是,這一做法必須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下進行,如得到債務人和抵押權人的同意等。

需要注意的是,這個解釋基於一般性的法律原則和知識,對於具體的法律問題,建議諮詢專業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