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限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之確定事由是什麼

最高限額抵押權人確定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最高額抵押物,包括尚未取得所有權的商品房、需要安裝的機器設備等財產。
  2. 債務人和抵押人可以約定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期間。
  3. 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時,最高額抵押權人可以確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人。

而抵押人的確定事由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 債務人和抵押人互換所擔保的債權,經最高額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協商同意的,可以進行變更並辦理登記。
  2. 在抵押有效期間,因被擔保債權額發生變動時,可以擴大或縮小最高限額。但只有連續或逐次減少數額之和等於已確定的擔保債權數額時,當事人可以請求變更登記。
  3. 因發生增加、減少或轉讓抵押物的情形,或對已預料到的將有可能發生的事項而致使確定的擔保債權數額顯增或減時,應書面通知最高額抵押權人並告知變動的原因和有關情況。 當事人主張權利時仍符合預先設定的登記條件的,應予準許並依法進行變更登記。